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才有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小亚曾经是一家报社的记者,那是家今年快被关停并转的行业报纸,她也面临了下岗的危机。但是,她的合同还没有履行完,合同的赔款也是2万。小水还是动了离开报社之心,她的策略是到曾经实习过的一家报社再次当实习生。当然,她成功了,却也面临着原单位说她悔约要求赔款的局面。几经纠缠,她以3000元了事。工作了四年多,茵才知道自己工作的单位居然一直没有给自己加保险金。她告诉笔者,当她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几乎惊呆了。当机立断地要离开这家没有信誉的公司。通过几场耗费精力的官司,她得到了她的保险费,但是,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但是这些朋友都犯了个错误,以为不用赔钱或者取得损失就可以了,其实,在这里,不仅可以不赔钱,还有可能得到赔偿。那么,补偿金究竟可以拿多少呢这要看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便应支付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偿金,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支付。劳动保障部门还对月工资收入作了具体解释:它是按该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计算出来的。如果算下来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也有些员工的月工资收入是难以准确计算出来的,例如有些单位与职工采用承包经营方式,每月上缴一定费用后,其余全部归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则应按同期该单位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收入计算。如果连这个单位的职工平均月工资收入也算不清,那就应该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收入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