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新规:拖欠工资将面临四大处罚,包括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人社部门的处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以及可能的刑事处罚。工资应按月支付,超过30天未支付即为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新规拖欠工资会怎么处罚?
单位拖欠工资将会有这四大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该罪的,具体要接受以下处罚:
1、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公司老板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以上的处罚。
二、工资多久不发算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按月发放,因此当用人单位超过30天还未结算工资的,即为无故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服务,用人单位就的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一般工资待遇在劳动合同中都应该体现,如果用人单位违约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权。
结语
劳动法新规对拖欠工资的处罚措施包括: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可能面临赔偿金;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可能被公示并列入相关黑名单;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可能失去投标资格和营业执照;接受刑事处罚,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工资超过30天未支付即视为拖欠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