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涉嫌刑事犯罪的人,经公安机关批准,并下达刑事拘留证,派出所可以将人关押在看守所,并不得与家属会面。
下达刑事拘留证,必须是办案单位掌握了一定的犯罪事实,并报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进行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