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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手续是什么

2023-10-19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个人申请:由户主本人经村民委员会初审、评议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自然状况、劳动力就业状况、收入状况和贫困原因等。2.簿、户主。3.其它相关凭证。如残疾证(需县级及以上部门认定)、优待证等。

(二)村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可受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由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村委会主任和调查人签字,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入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经张榜公示签署审核意见后,于20个工作日之内报送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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