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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有权监督谁?

2023-10-19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监督权是安全保障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信息得到保护权等权利各项权利的必然延伸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至关重要。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一是有权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二是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有权检举、控告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三是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消费者行使本条规定的监督权既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形式和途径之一。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消费者行使监督权有助于有关政府部门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经营者要接受消费者监督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是全方位的。消费者既可以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也可以就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是否合理等合理性问题提出意见。消费者可以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某一方面进行监督也可以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全方位进行监督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商品或者服务本身存在的问题包括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等。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是否有明确的警示是否标明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等。二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的行为包括经营者是否尽到信息提供义务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是否真实、全面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是否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的行为;是否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等。三是后续义务履行或者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包括经营者是否拒绝或者拖延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是否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无理由退货制度即消费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非现场方式购买商品的除特定商品外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对消费者提出的无理由退货要求经营者是否无理拒绝或者找各种理由进行推诿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之后需要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消费者有监督权吗

消费者享有监督权是指对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品种、供应量、供应方式、服务态度、侵权行为等问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有关经营者或有关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监督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1 消费者有权对国家进行消费者权益立法的监督这只要是指消费者对于国家立法的建议权。2 消费者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主要表现在:对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过程中或者在日常工作中忽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对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时间时查处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提出批评或质询。3 对生产者、经营者的侵权行为有权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曝光和批评;有权对其处理和善后工作进行监督。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可以促使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促使从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怎么落实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监督?

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有以下方式:一是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遇到的问题可以直接向经营者进行反映也可以反映给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再由消费者组织与经营者进行沟通。经营者对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组织提出的各种意见应当认真听取对消费者提出的合法要求要积极落实对消费者提出的其他一些意见也要耐心地进行解释说明。二是通过邀请消费者代表实地参观、组织座谈会等方式接受监督。经营者除了被动听取消费者意见之外也应当主动创造条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实践中有的经营者改被动接受消费者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例如对消费者普遍担心的饭店后厨问题有的餐厅经营者邀请消费者进行店内参观全面展示厨房的设备、后厨及厨师的清洁卫生管理。又如有的食品加工企业邀请消费者代表参观食品的整个生产流程现场对消费者的询问作出解答。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消费者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有利于消费者行使监督权也展示了企业的自信使企业更加注重商品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关系的良性健康发展。

什么是消费者的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具体地说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侵权行为等问题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有向有关经营者或者机构提出批评、建议或者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检举、控告、批评、建议。不管是经营者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还是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有违法失职行为消费者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目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以及司法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电话便于消费者检举报告。对于情节严重的一些违法行为消费者还可以到法院(去控告)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此外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一些缺点消费者可以提出批评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对改进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消费者还可以向国家或有关具体部门提出一些建议。从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批评和建议正确的要予以接受不得置之不理更不能打击报复。

消费者在产品质量监督方面享有哪些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消费者在产品质量监督方面享有两方面的权利:一是查询权。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通过查询了解产品的质量状况根据产品的质量状况自主决定选购所需产品。消费者的此项查询权受法律的保护。对消费者就产品质量所提出的查询生产者、销售者有义务如实回答。二是申诉权。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接受申诉的部门接到消费者的申诉后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向消费者作出答复。对查证属实的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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