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位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
一、保险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两者的最简单区分就是利用普通罪名和特殊罪名的关系,在既属于保险诈骗罪又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情况之下,以特殊罪名论。即保险诈骗罪。
2、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仅限于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关系人,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则没有这个限制。
3、保险诈骗罪虽然事实上也是利用合同的形式进行诈骗,但它利用的仅仅只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作为一种金融合同有本身的特殊性,故其事先犯罪目标的手段即行为方式有其独特之处,这是二者之间最大的区别。
二、破坏经济秩序罪都包括哪些罪名
破坏经济秩序罪都包括:
1、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犯罪,包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等;
2、走私罪是指违反海关监管的犯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
3、妨害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公司管理法规的犯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妨害清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5、金融诈骗罪是指违反金融票据保险管理法律法规的犯罪:集资诈骗罪;
6、危害税收征管罪是指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犯罪;欺诈出口退税罪;虚假增值税发票罪;虚假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罪等。
三、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都以非法集资为外在的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一)、犯罪的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集资诈骗罪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这是两罪最本质的区别。
二)、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法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而集资诈骗罪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
三)、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秩序,而且侵犯了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