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和债务以及分配剩余财产。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怎样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
五是清偿债务;
六是分配剩余财产;
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二、公司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有哪些步骤
公司注销登记办理程序的步骤有: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清偿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吊销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
公司吊销后,股东的责任如下:
1、法定的清算责任:
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
2、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