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不给56岁女性高级教师办理退休的,职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社会保险争议予以受理,因为争议标的之一是办理退休手续。
一、劳动争议怎样解决问题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自行和解是当事人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基于双方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者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此案;
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此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调解程序不适用,当事人应当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双方调解不成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只要一方申请仲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就会受理;
当事人要起诉法院,必须先办理仲裁手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未办理仲裁手续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后,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人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这种情况是指,申请人既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也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这是劳动仲裁与诉讼的一个区别点,一般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仍会受理,当事人并没有丧失起诉权;而仲裁超过时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三、劳动报酬不给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