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要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携带新生儿出生时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材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后,父母应携带身份证在新生儿出生时所在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父母携带新生儿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记录到新生儿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申请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证明的相关程序如下:
1、持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缴纳费用,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家长一般需要填写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新生儿姓名、新生儿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等。如果孩子在住院期间没有取好名字,可以暂时用昵称代替。但产妇出院前,必须确定新生儿姓名,否则部分医院不会出具出生证明。
一、新生儿一个月后怎样办出生证明
新生儿一个月后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亲子鉴定结果,其余和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出生证明手续一致。可以在每周工作日到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一个月后办理出生证明程序和材料:亲子鉴定结果、夫妻双方持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到接生医院领取婴儿的《出生医学记录》,再带着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二、新生儿上户口最晚不能超过多久?
新生儿上户口最晚不能超过三十天。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新生孩子上户流程如下:
1、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