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了房地产抵押的限制,包括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房地产、公共福利事业房地产、文物保护建筑物、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违章建筑物和其他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拓展延伸
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确保房产所有权清晰,不存在纠纷。其次,了解贷款机构的要求和条件,包括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第三,准备好相关文件,如房产证、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接下来,按照贷款机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在等待审批期间,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了解进展情况。最后,审批通过后,仔细阅读贷款合同,确保了解还款方式、利率调整等条款。在还款期间,按时缴纳贷款,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记住,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决策,务必谨慎对待。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存在一定限制,需注意以下几点:土地所有权、纯划拨土地使用权、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不可抵押;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可抵押,但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权属有争议、被限制的房地产、公共福利事业房地产、文物保护建筑、拆迁范围内房地产、享有国家优惠政策房地产及违章、临时建筑物不得抵押。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时,需确保产权清晰,了解贷款机构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与贷款机构沟通并了解审批进展,审批通过后仔细阅读合同,按时还款并妥善保管文件。谨慎对待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是重要的财务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