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金公司作为投资者的经纪人,有义务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和投资建议。基金公司应当对所销售的基金产品进行充分的风险披露,告知投资者风险的本质、可能产生的损失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并在销售过程中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未履行上述义务,基金公司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基金法》第三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和其他涉及基金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履行客观、诚实、勤勉、忠实的义务,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法》第五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不得欺诈对方,不得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