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婚姻法法定的离婚理由是怎样的

2023-10-09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定的离婚理由包括如下:
1、一方或双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2、有家庭暴力;
3、赌博或者吸毒屡教不改;
4、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并不是分居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