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所需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证、书面上诉状、原告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法律分析
离婚上诉需要准备原被告的身份证件材料,还有就是书面上诉状。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拓展延伸
离婚上诉所需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离婚上诉所需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是指在进行离婚上诉时,需要准备的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对这些材料的相关要求。一般而言,离婚上诉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副本、财产证明、子女抚养及监护安排等。此外,根据不同的法院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财产评估报告、收入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对于这些材料,法院通常会有具体的要求,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翻译件等。准备离婚上诉所需材料时,应仔细阅读法院的相关规定,确保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以便顺利进行离婚上诉程序。
结语
离婚上诉所需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包括原被告身份证件、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和子女相关证明。根据法院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确保顺利进行离婚上诉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