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
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去劳动局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就是签了劳动合同能不能辞职的相关规定。
二、试用期是否是可以延长的期限
试用期可以合理延长,但是延长必须得符合一定条件:
条件一:原来约定试用期小于法定试用期。
即3年劳动合同法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原来只约定试用期3个月的情况下,可以延长。
条件二:试用期延长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即,在条件一符合的情况下延长试用期也属于合同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愿意或者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延长试用期。
条件三:原试用期与延长后的试用期相加不得大于法定试用期。
即劳动合同3年,原来约定试用期1个月的,延长的试用期最多为5个月。如果延长为6个月则违法。
条件四:延长必须在初次试用期到期前提出。
例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约定试用期4个月,如果还要延期2个月的,必须在4个月到期之日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逾期提出的,视作自动转正。
三、试用期有通知金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
1、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2、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或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
3、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双倍经济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