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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还有其他可以追加的吗?

2024-04-02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追加被执行人流程:

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

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

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一、公司债务人的财产被追加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因为公司债务被追加执行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若债权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有混同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没有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时,不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委托律师吗

如果是全权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

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聘请律师有以下的作用:

1、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情况紧急时要帮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

2、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执行或者申请参与分配。

3、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不力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三、法院执行证券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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