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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中怎样认定过错

2024-04-08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无效合同中怎样认定过错

无效合同中认定过错的方式是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损失按照当时实际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效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无效合同成立要件如下:

1.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因此无效的合同;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

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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