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转移财产应被重新分割,可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方便生活等。离婚可分割的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继承财产等。
法律分析
离婚前财产给父母了算转移财产。离婚前转移财产的,离婚时不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在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离婚前财产给父母了算转移财产吗
离婚前财产给父母了算转移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中遵循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离婚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结语
离婚前财产给父母了算转移财产,离婚前转移财产的,离婚时不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在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财产分割中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离婚分割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