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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赠与孩子可以要回来吗?

2024-04-18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的时候房屋赠与给孩子,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和公证,那就可以要回,不办理过户登记就算撤销赠与。如果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程序,那就不可以要回。

一、赠送给女方的房子有赠与合同还能要回来吗

赠送给女方的房子如果没有过户可以要回来,如果过户了女方具备下列法定情形也可以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房屋赠与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有: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同时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三、赠与房屋后又反悔怎么处理

赠与房屋后又反悔的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2、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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