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要求支付借期内利息,则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则法院会支持。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逾期还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逾期还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主要涉及到借款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时,借款人可以要求逾期还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计算的,其目的是弥补借款人逾期还款给借款人带来的经济损失。逾期还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利率标准可能因国家法律、地区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借款人应当了解逾期还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以便在借款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人民法院不支持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要求。然而,如果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或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应了解逾期还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以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违约金应当自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或者变更主合同相关约定内容的除外。
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付利息。
人民法院裁判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该违约金应当计算至买受人实际付款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