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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能否撤销?

2024-04-18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婚前财产赠与能否撤销,主要看赠与财产的性质。如男方为了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给予女方数额较大的彩礼,此时男女双方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则可以撤销赠与,退还男方相应财物;但如果出现男女双方正常交往过程中为增进感情,一方向另一方赠与一定数额的财产,一旦交付后,该赠与行为即完成,不可随意撤销。

一、十万的彩礼钱离婚如何判

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或者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彩礼应当退还。

如果不需要退还的,则首先要区分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彩礼前是女方婚前获得的;

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彩礼钱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规女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彩礼钱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就认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哪些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下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

1、婚前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共同使用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人身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因事故造成身体损害,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具有人身属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个人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

5、彩礼、嫁妆

彩礼通常是指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婚前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支付一定的礼金或物品。彩礼系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达成,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即归受赠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婚后没有将彩礼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

另一方面,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6、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等一次性费用,并不是全部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需要用夫妻婚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只能针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部分费用进行分割。

7、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

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即应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而婚前所得部分仍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三、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给付彩礼的证据怎么认定

不能认定为是赠与彩礼的行为是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或者是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以及女方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只要彩礼给付方有出示给付彩礼的证明,如银行汇款或者是微信转账记录等,法院就可将其认定为给付彩礼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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