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我国商朝时期发明的一种制度。井田制是贵族私有的土地所有制、而这里的“贵族私有”与战国后期正式确立起来的土地私有制本质不同、前者只是贵族小范围的土地所有、并且不得买卖、甚至只能通过分公、私田(而非收税)的形式获得土地的收益、而后者则是全国范围内地主、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允许自由买卖。
井田制简介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而井田制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