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
1、 樱花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2、火炬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3、红叶石楠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4、西府海棠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5、 月季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6、 天竺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7、 棕榈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