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永捷利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店 兹为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 该房产资料买卖双方已阅,买方对卖方出售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装潢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勘察完毕, 确认无误,予以认可,买方愿意认购该房产并自愿支付定金,以确定买卖关系。
一、房产基本情况:
(1)买卖房屋坐落于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
(2)卖方就该房屋出售及附属设施、装潢等情况说明如下:
二、该房产的交易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买方支付定金 元整( 元)以确定买卖关系,买卖双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当日,买方应将定金存入永捷利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专户,否则视为违约。
四、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受理单,签字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全部付清给卖方,买方应该选择以下 方式付清剩余的购房款,否则视为违约。
(1)买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购房款: 元整 ( 元)。
(2)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具体为:首付 元整,贷款 元(具体数额以银行审批数目为准)。
五、该房产涉及到的过户费、按揭费及中介费用共计 元整 ( 元)。
六、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买方应按银行要求及时向居间人提供银行审贷所需的有关凭证及材料,若买方不按银行要求提供审贷所需的有关凭证及材料视为违约 ,卖方及居间人有权对违约方追索违约金。
七、买卖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届时买卖双方须齐备房地产过户所需证件及相关文件,依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按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并交由永捷利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代书代办中心全权办理过户手续。
八、卖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呼和浩特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卖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后,如果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卖方需双倍返还买方所付定金;如买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已付定金不再退还,扣除给付永捷利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服务费外,所剩余额归卖方所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居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永捷利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留档一份。
居间人:永捷利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