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名称、商标、型号、单价、 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注:空格如不够,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均符合JG3050-1998鄂公消可17-164标准,并提供材质书、合格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书。因供方制造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方接需方传真后分批发货,并负责送到荆州天然气公司仓库或施工工地。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到荆州天然气公司仓库前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JG3050-1998鄂公消可17-164标准当场验收。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需、供双方核对当月单据,每月结算一次。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17%增值税额),需方按实际结算数量据实付款。
第八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供方若不能及时交货或所交货物与合同标的不符,需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供方法律责任;需方若不能按合同条款及时付款,供方有权终止供货并追究需方法律责任。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在合同签订所在地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双方协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供 方 需 方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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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