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城市经典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a.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B.乙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之日起,五日内验收,超过五天即视为默认验收。付程款 元,大写 元。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
3、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电话或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五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预付工程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制作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本广告安装制作完毕后,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飓风、地震、高空坠物等)、安装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等,造成的广告牌损坏以及由广告损坏、坠落等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保修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本合同除签章部分外,均为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