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放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户外广告牌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广告内容、价格、期间
1.发布内容:形象广告。甲方有权根据广告发布需要在发布期间内随时调整广告发布内容。
2.位置: ;
3.形式: 广告牌;
4.规格:25m4m;
5. 发布期间:20xx 年9月1日- 20xx年1月1日;
6.发布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户外广告的审批及设施条件
1. 乙方应保证户外广告载体设施合法性,即:该户外广告设施已经得到政府管理部门的审批认可,乙方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2. 广告发布的审批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商标权属证明等文件。
3. 广告设施制作安装、使用及维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广告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有义务对广告内容(包括文字语言的表述)及表现形式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如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对相关广告发布要求的,乙方有权在正式发布前向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采纳乙方针对合法合规要求而提出的修改意见,同时也有权在确保合法合规前提下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对最终审定的样带、图片、图案及设计方案应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分别存档备查。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的样带、图片、图案及设计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广告牌发布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广告牌远、近景的照片各二张,作为甲方继续付款的依据。
三、付款时间和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首付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广告正式发布6个月后支付人民币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余款人民币23500元(大写贰万叁仟伍佰元)在广告发布第十二个月一次性付清。
2. 甲方将广告发布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3.如乙方收款帐户有变动,则乙方须于甲方支付款项的十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出具盖有与本合同相同印章的书面通知函原件。
4.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一次性向甲方提供与该合同等额的合法票据。
四、如乙方迟延或中断发布广告、擅自改变已审定的广告内容、降低制作标准、改变广告发布时段和地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付的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如乙方迟延或中断发布广告,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迟延或中断一日弥补二日以次类推赔偿,同时按广告费每日所摊价格,每延期或中断一日则向甲方支付两日的价款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如乙方擅自改变已审定的广告内容、降低制作标准、改变广告发布时段和地点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按发布前双方审定的内容、标准、时段和地点重新发布广告,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因此而迟延或中断发布时间的,耽误的时间按本条上一款延期发布规定处理。甲方付款时间作相应顺延。
五、乙方应负责所发布广告的安装和维护,若有损坏,乙方应在2日内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每迟延一日,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内容处理。
六、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发布广告,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市政规划建设等)未能正常发布,乙方应在2日内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应依据,再由甲方确认变更发布方案或退款。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错发或漏发的,乙方应在发现后2日内更正,并顺延广告发布时间(例如,错、漏广告对外发布了10天,乙方应顺延10天作为广告发布时间)。
七、本合同约定不明的,双方协商书面确定,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必须是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电话: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编: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