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本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事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维修加固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户外广告牌维修加固。
(二)工程地点: 县政务中心楼顶。
(三)工程范围: 县政务中心楼顶正面广告牌,见维修加固施工图。
(4)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图的要求,本维修加固工程项目保证在201x年12月12日时间范围内能安全正常使用,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2、本工程图纸方案说明、按照国家规定的并按深化完善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5)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6)工程造价:
本合同造价为:(大写)陆千元整(人民币) 元。
(7)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指派张建华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乙方办理结算。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维修加固的经验和资格。
2、指派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遵守甲方的管理约定。
3、组织施工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拟全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4、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安全责任。
5、乙方维修加固施工人员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的人身意外伤害由乙方全权负责。
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及操作规程,对每个成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环境保护教育。
7、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凭有效发票结算。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付款时间相应推迟。
4、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规范程序,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工程完工二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事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图纸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每逾期一天按协议条款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其他约定:
(一)现场所有的变更均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约定一律无效。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