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界定,由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保护原则: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土地利用方针,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p>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土地利用方针,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高产稳定的耕地;
2、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为依据;
3、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规划相适应,规划年限一般在10年以上;
4、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