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就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将原定的场地租赁期限,改为两个租期,每个租期五年。第一租期五年期满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第二个租期。在第一个租期期满后如甲方招生较多必须使用一楼时,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停止第二个租期并终止租赁协议。
第二条 仍按原协议进行未完工程。
第三条 其他条款不变。
第四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协议与本条款有冲突时以本条款为准。
第五条 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