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合同原则
甲方根据需要提出设计、施工及使用要求,并委托乙方负责本合同书工程项目的技术设计、设备选型、系统配套、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依照《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系统投入使用以后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准备
1、甲方:
1) 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有关图纸、资料、资金。
2) 及时做好乙方进场后的供电工作及设备接地装置。
3) 提供乙方现场器材存放场地。
4) 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委派专人配合乙方施工。
5) 本工程室外开沟部分工作由甲方协调由建筑承包方配合完成(应与室外照明管线铺设同步),乙方负责提供线材并走线到位。
2、 乙方:
1) 合同生效后先完成前期管线铺设及支架固定安装工作,根据甲方二次装修进度时间乙方准备后期的管线铺设及设备的购置、配套及模拟调试。
2) 乙方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二、 工程期限
1、 工程期限要求:本系统应在建设方交付使用之前完工(暂定为 年 月 日)
2、 工程进度按工程施工组织计划表实施。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延长:
1) 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进场施工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 甲方土建或装修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安装设备。
3) 因天气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
4) 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不准确,导致重大设计变更。
5)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
6) 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 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该造价为本数字监控工程乙方包干总造价。
四、 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工程合同款总额为: 元整。
1. 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 在设备运输到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总额的 %(含工程定金),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3. 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并计算其它材料实际用量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合同全部余款。
4. 具体结算方式: 现金/ 转帐。
五:设备清单(见:监控系统工程决算清单)
六、工程验收
1、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及工程施工不符合规定的,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货物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
七: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经济合同法》协商解决。
3、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解除。
4、 本系统所使用设备的型号、数量和品牌以设备清单为准。
5、 本系统布线所使用的线缆、线槽用量以工程完工双方验收数据为准。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时付清全部货款,视为违约,则甲方每天要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货款为止。如果产品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的产品无质量问题工程顺利结束。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及工程技术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甲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