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靖边县宁条梁镇村民黄蒿塘村村民赵文河之子赵雄被贵学院录取.该生家庭5人,父母为农民,家中年经济收入以农业为主,兄弟二人同时上学,家庭情况极其贫困,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民政局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