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你单位申请 ,经依法审查,基本符合 有关规定的条件、标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 。 注: 填写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条款,不需填写具体内容。告知所给予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内容,如核发许可证、变更事项…等。
许可的内容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的内容一致;许可的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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