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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划分都有几种

2024-07-17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1、追尾的。2、逆行的。3、倒车的。4、溜车的。5、开关车门的。6、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一、驾照扣分情况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二、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责的情形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三、认定全责的36种情况。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十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十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十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二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十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二十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二十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二十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二十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二十六)逆向行驶的;

(二十七)违章掉头的;

(二十八)违章会车的;

(二十九)违章超车的;

(三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三十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三十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三十四)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十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三十六)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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