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xx〕2号)、《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1.推进主题式督导,为学校提供切实的指导与帮助。
2.完善督导网络平台,进一步推进数智督导管理。
3.采用例会与简报工作机制,增强督导反馈与交流。
二、工作职责
1.督导频次:专职督学每半月进行一次主题督导,根据学期时长,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8—10次;兼职督学每月一次主题督导,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4—5次。
2.督导形式:随机听课、教师和校长的访谈、查阅学校的资料、列席学校工作会议、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
3.督导内容:采用主题式督导,与当年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一致。具体包括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指导;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参加督导部门组织的专项督导、随访督导和发展性督导;受教育行政部的委托,组织开展学校日常管理的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考核评估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创建活动;参与教学质量部门开展教育教学的监测工作等。
4.督导记录:在督导过程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5.督导反馈:责任督学根据下校督导,肯定成绩、提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反馈意见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6.数智管理:加强研究,完善督导网络平台维护,各督导三天内把督导情况上传钉钉平台,每个学期结束前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三、工作机制
1.计划性:督导评估中心制定学期督导计划,包括确定督导主题、督导形式、具体要求、资料准备等。
2.深入性: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3.例会制:专职督学隔周周五上午召开例会,反馈交流督学情况。
4.简报制:每月出督导简报,阶段性梳理主题式督学的情况,抄报局长室、科室长、校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