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规范夜班住店留守人员的管理,预防各类事件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以下行为守则:
1、驻店员留守时间为:凌晨03:00—上午10:00;
2、必须严格交班制度,做好一切交班手续。凌晨03:00营业结束后,驻店员与前台及超市收银核对好超市货物及各项物资,无误后签字确认接班,上午10:00将移交货物及物资转交早班接班人员。
3、公司所有人员下班时与值班经理一起查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待办事项必须交代清楚后,住店留守人员必须再次巡视各区域至每个包房,如:检查前台、超市及每个包房的空调、电视机、主机电源、垃圾桶是否有烟头等、配电房所有开关是否已经断开(除正常照明外)、卫生间是否有漏水堵塞现象等,如发现问题,必须当场处理无误后,方可签字接班。
4、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排除,如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5、驻店期间,任何人员(除公司领导批准有特殊需要的),一律不得在场所内逗留、留宿。一经发现,将对住店留守人员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6、如遇跑水、漏水、漏电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
7、如发现住店留守人员,擅离岗位将对住店留守人员处以200元/次的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损失不足的部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交班前必须将上班交班情况向接班当班经理交代清楚后陪同其巡视场所内所有区域,确认正常后签字交班。
9、住店留守人员只能在公司指定的就寝点睡觉,否则将对其处以200元/次罚款;不得在住店留守时段在本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200W以上)否者罚100元/次。
10、住店留守人员享有公司驻点补贴每月16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