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物电系“金秋杯”大学生讲课大赛
二、活动目的及活动意义:
本次活动旨在为师范生提供一个锻炼和展示的舞台,让同学们感受怎样去讲课,锻炼同学们的教学技能,做到“五个一”即:讲一节好课,写一份好教案,做一个好课件,写一手好粉笔字,说一口好普通话。
三、主办单位:沧州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系
四、承办单位:物电系学生会学习部、春晖家教社
五、比赛对象:物教11-1班6个学习小组、物理学11-1班6个学习小组、物理学12-1班4个学习小组
六、举办时间:
初赛前准备阶段:10月7日至13日
初赛:即学习小组选拔赛,10月14日至20日
决赛前准备阶段:10月21日至27日
决赛:10月29日14:30开始
七、举办地点:
初赛:由学习部负责,安排好各学习小组初赛教室
决赛:理11教室
八、比赛流程策划
1、初赛前准备阶段:在10月7日至13日,各学习小组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每人写一份教案,并认真备课,准备参加小组选拔赛。
2、初赛:在10月14日至20日期间,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由指导老师负责组织初选。由学习部协调,提前安排好各学习小组初赛教室和时间,并进行监督。选手赛前自己准备好《教案》等讲课所需的材料,要求每个学习小组的每一名学生都要参与讲课,每人讲课时间10分钟。初选形式由指导老师决定,并最终确定优秀选手一名,再参加系里的决赛。
3、决赛前准备阶段:在10月21日至27日期间,进入决赛的选手,由原指导老师再对讲课技能进行指导,对《教案》、《课件》等进行修改,充分做好参加决赛准备。
4、10月24日前交《教案》与《课件》纸质版6份及电子版,由评委老师提前评审。权重占20%。选手所交《教案》与《课件》必须是该参赛选手独立完成的作品,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5、决赛:10月29日14:30开始,在11教室,进入决赛的选手赛前自己准备好比赛所需的材料,如《教案》、《课件》等。比赛前20分钟,选手进行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选手按照抽到的序号从小到大依次进行比赛。评委老师根据选手表现现场打分。赛后当场公布成绩(《教案》《课件》分占20%与现场表现分占80%),并现场颁奖。每班出学生代表3人观看比赛。
九、比赛规则及评分细则:
1、初赛。
(1)、初赛比赛规则:所有参加比赛的选手自己准备好讲课材料,比赛时进行10分钟的讲课;所有选手必须准时进行比赛,迟到或不到均按弃权处理。每人须交纸质版《教案》一份。不交《教案》或不参与初赛者,每项减10分。
(2)、初赛评分细则:评委对选手进行现场打分,初赛评分细则:打分标准按照仪表仪态占2分、讲课内容安排占3分、板书占2分、普通话占2分、现场表现占1分,满分为10分。5位评委所打分数的总和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参考执行)
2、决赛。
(1)、决赛比赛规则:进入决赛的16位选手必须在比赛前20分钟到比赛场地进行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选手自己准备好比赛所用的教案、课件等;每位选手现场比赛时间为10分钟,不得超过规定时间。比赛时,选手要完整展示一节课的各教学环节,简要说明该节课的教学思路(教学设计)、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并讲授该节课中的某个教学重点或难点内容;教学思想与教学内容要达到一致(比赛以讲课为主)。
(2)、决赛评分细则:评委对选手进行现场打分,决赛评分细则:打分标准按照仪表仪态占2分、讲课内容安排占3分、板书占2分、普通话占2分、现场表现占1分,满分为10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5位评委所打分数的总和占80%,与《教案》分(占20%)相加,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评委组可另制定详细评分细则。)
十、比赛注意事项
1、提前向参赛选手传达本次比赛的相关事项,让选手充分了解本次比赛。
2、负责本次比赛的部门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3、比赛过程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选手的成绩要公正公开。
4、提前和本次比赛的评委沟通,让他们清楚本次比赛的评分标准。
十一、比赛前期准备及赛后工作
初赛:1、初赛前,由学习部负责,与指导老师沟通,提前安排好各学习小组初赛教室和时间,并进行监督。
2、初赛前排好选手的名单,确定其比赛的顺序。
3、比赛结束以后及时清理比赛现场,及时统计好选手的比赛成绩并公布,统计时要细心,防止出现差错。
决赛:1、进入决赛的选手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提前做好比赛准备。如有必要,可进行一次彩排。
2、提前对比赛用的理11教室进行布置,检查好教室的设备有没有损坏。
3、10月24日,收集齐各个参赛选手的教案,由评委提前评审。把课件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里供选手比赛时用。
4、工作人员比赛开始前半个小时到比赛场地,摆放好桌子和凳子,调试好电脑,将收集好的选手的课件拷贝到电脑上。
5、确定决赛邀请的评委老师和主持人以及嘉宾。
6、提前准备好《证书》。主持人准备好《颁奖词》等。
十二、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选手成绩高低,第一名获得“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获得“二等奖”;第四名至第六名获得“三等奖”。
给予所有获奖者发《证书》。给获得一等奖的指导老师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