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图书馆,位于威海市青岛南路的会展中心的路对面,是临街而建的一座现代化小楼,是威海市最大的图书馆,里面储藏了各行各业的图书,环境设施非常优美,如果到了四层以上可以临窗望海。去图书馆要带个人身份证,疫情期间也要检查健康码和出行码。要记住图书馆内不能带零食及饮料。
去威海图书馆需要带什么
《借阅证》注册与办理
1、威海市图书馆对全体公民免费开放,无地域、年龄、性别、职业等限制。
2、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市民卡)到馆注册。
3、未成年人读者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有效证件,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4、实施“一人一证”制度,市民可携带身份证交纳押金后办理《借阅证》,或交纳押金直接开通市民卡的借阅功能。
5、办理《借阅证》押金100元,本馆图书管理员核实证件和读者提供的电话号码后,采录读者信息,经读者审核后注册成功,该《借阅证》即可使用。
二、《借阅证》管理
1、退证: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无欠费后,读者凭《借阅证》和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办理退证手续。《借阅证》办证之日起满3个月可退证。
2、挂失:遗失《借阅证》者,需及时通过“威海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挂失,也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核对读者信息后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3、补证:遗失或损坏《借阅证》的读者持当时办证提供的有效证件,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同时缴纳《借阅证》工本费5元。
三、图书馆丢失损毁书刊赔偿规定
1、图书书标、条码、RFID标签遗失或损坏的读者每个须缴纳图书加工材料费2元;
2、读者借书时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如有请告知图书管理员记录;读者还书时图书管理员要检查图书,如有污损,读者须按该图书价格一半缴纳“污损费”;
3、丢失书刊应赔偿相同书刊1册。要求到新华书店购买书名、作者、出版地、出版者、ISBN号完全相同(可以是不同版次),携书和发票到对应部门并缴纳书刊加工费5元。无法赔偿相同书刊,可按下列规定赔偿:
---- 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全部按原书价格200倍赔偿。
---- 1985- 1990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100倍赔偿。
---- 1991-1999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5倍赔偿。
---- 2000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2倍赔偿。
---- 外文书刊按其原币种价格折合当日人民币价格后的10倍赔款。
4、如遗失图书系丛书或多卷书按该图书整套价格1倍缴纳“遗失费”,另须交纳加工费用5元。
四、图书馆读者借阅细则
1、每证每次免费限借5册;图书借期60天,不可续借。
2、社会公众可免费到报刊阅览区阅览报刊,报刊不外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