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______
甲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 :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 :2台均为自20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 :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 :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 :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 :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 :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 :______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 :______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乙方 :______
甲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