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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展期借款合同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个人借款展期借款合同

贷款人: 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 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日至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四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0。8%/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

4、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六条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附则

1、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 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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