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职务和不再担任职务的区别如下:
1、免除职务通常是指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可能是因为履新、退休、调任或降级处理;而不再担任职务可能是因为辞职、调出或达到任职年龄等原因;
2、免除职务不一定具有惩罚性,可能仅仅是正常的人事调动或组织处理,而不再担任职务则更多是指个人原因导致的职务变动;
3、免除职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保留级别待遇,重新安排同级别的职位,而不再担任职务则可能意味着完全离开原有的工作岗位;
4、撤职是一种纪律制裁方式,属于行政处分,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免职则可能是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或其他非惩罚性原因。
免除职务的法律后果:
1. 职位变动:免除职务意味着个人被正式解除了其当前的职位和职责;
2. 权限移除:免除后,个人将不再拥有之前职位所赋予的权力和权限;
3. 可能的纪律处分:免除职务可能是由于违反规定或不当行为导致的纪律处分;
4. 影响未来职业:这种变动可能会影响个人的职业记录和未来的就业机会;
5. 组织结构调整:有时免除职务是由于组织结构调整或岗位取消所致;
6. 法律程序:免除职务可能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听证会或正式通知。
综上所述,免除职务和不再担任职务的区别在于前者可能是正常的人事调动或组织处理,而后者更多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职务变动;免除职务可能保留级别待遇并重新安排同级别职位,而不再担任职务则意味着完全离开原有工作岗位;撤职具有惩罚性,而免职可能是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或其他非惩罚性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