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二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三条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四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