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入院出院需办理登记手续,住院需预交费押金,未登记前费用不纳入保险范围;急诊住院需补办手续,超时费用自负;住院次数累计计算起付线;转诊需医师诊断并报批后办理手续;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自费部分,统筹基金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
法律分析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5、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XXX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结语
合理使用医疗保险IC卡,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是必要的。在住院期间,个人需预交医疗费押金,并在出院结算后进行补缴或退款。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急诊住院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在次日凭急诊证明补办手续,超时费用自负。参保人员住院需达到起付线,标准因地而异,多次住院费用累计计算。转诊或转院需经专业医师诊断,填写申请表并经审核批准后办理手续。出院时,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自付金额由医院和社保机构结算。就医时请使用医疗保险手册,单位交费充足时,个人只需交部分住院预付金,医疗费用需符合保险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自费部分,统筹基金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