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被标记为非预征对象的原因,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目前的时间还没有到达县级征兵办的确定预征时间这一点;第二种是年龄还有学历、或者是身体条件有可能并不符合征集的要求;第三种是该对象并不在预征兵员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这次兵员不征招的对象。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的征兵办具体咨询相关的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