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药饮片购进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中药饮片,必须根据本院临床需要,按基本用药目录经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2、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3、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必须加盖单位红印章,将这些材料存档备查;
4、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售。第五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