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孩子也是可以继承婚前房产的、即其婚前财产属于能够继承的遗产,其孩子与前妻之间是具有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的,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依法是享有继承权的。
一、小三生的孩子有没有遗产继承权
小三生的孩子有遗产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国家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以下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及权利义务
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三、法律上对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呢?
在我国的法律里面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去世之前没有立下合法的遗嘱,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就会按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被继承。从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配偶必须是取得结婚证书的合法夫妻,另外属于我国法律未颁布之前就产生的妾室妻子,如果双方都不想解除夫妻关系,现在也是属于合法的配偶关系;子女,其中子女也包括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不是结婚所生的亲生子女,还有养子养女;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以及养父母,还有重组家庭中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面有一个另行规定,儿媳妇在其配偶去世之后,依然对配偶的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并且还是主要进行赡养的,女婿在老婆过世后,也对自己的岳父岳母(也就是女方的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其可以作为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收养关系中,如果被收养人除了对养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还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其将拥有养父母和亲生父母的继承权。继子女如果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同样也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继子成年后是否拥有继承权,需要知道的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要构成抚养关系,继子女要对继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这样继子女就会拥有继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如果继父母只有被抚养关系,没有赡养义务,遗产继承时就会减少所继承的份额。
对于继子而言,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过继给继父母的孩子,这种继子从法律上来判断是否具有继承权,和重新组建的家庭中的继子女是一样的标准。过继给继父母的继子女是否在继父母生前就在一起生活,形式上的过继关系不等同于合法的过继关系。如果在继父母生前就与其共同生活,并且与继父母之间构成了抚养月赡养的关系,那么继子女成年后是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