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和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条件。租房人每月可扣除1500元,大城市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每月1100元,小城市每月800元。贷款利息扣除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最长240个月。夫妻共同购房,可选择一方扣除全部或各自按50%扣除,但不能变更。对于2019年后仍在还款期的贷款,符合条件即可享受扣除。
法律分析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扣除中关于住房租金中明确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担人扣除,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一些问题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
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结语
住房租金和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重要福利。根据规定,不同城市的租金扣除标准有所差异,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时只能由一方扣除。而对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纳税人可以选择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为240个月。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扣除方式,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对于2019年之后还在还款期的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仍可享受此项扣除。这些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一定的减税优惠,有助于缓解住房租金和贷款利息的经济压力。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