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裁定生效条件及上诉期限。对于执行行为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需在十日内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则为十五日。异议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十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可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对于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只要超过上诉期限没有上诉,则生效。对于执行行为的异议是十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是十五日。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执行异议提交已经超过2个月,法院无回应,应采取哪些措施解决?
当执行异议提交已经超过2个月且法院未作出任何回应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您可以与法院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催促法院尽快处理。其次,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或相关监督机构投诉,寻求帮助和干预。同时,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供选择。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此事,引起公众关注,增加舆论压力。最后,如有必要,您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对于执行异议裁定,只要超过上诉期限没有上诉,则生效。执行行为的异议期限为十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期限为十五日。如果执行异议提交已经超过2个月且法院未作出回应,您可以与法院联系并催促处理,投诉上级法院或相关监督机构,寻求律师意见,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在采取行动前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