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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室内装修合同 篇16

2024-07-18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房屋所有者: (以下简称“甲方”)

  施 工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_室。

  1.2 建筑面积及结构:____M2;_____室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设计图及预算书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 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气;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5 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经甲方同意后可对暖气及水管线进行改造;

  4.6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更改施工内容所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计设、施工方案做出并对增加施工项目具体报价后方予以施工。 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增中的工程款。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6.3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8.3 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单,承担壹年的保修责任。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2 未办理验收手续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0.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及其它损失。

  10.2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0.3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2.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2.4 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报价表、预算报价说明书及设计变更书、隐蔽验收签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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