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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反诉申请 篇12

2024-07-18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申请人:

  性别:_____,种族: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95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发7月份工资差额部分1750元人民币。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发8月份应得工资。

  四、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发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法定年假补偿金。

  五、由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       年_    月_    日进入被申请人重庆___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3个月,_    年_    月      日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隶属于销售部。

  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认真履行职责,经部门领导上报并通过CEO同意之后于_    年_    月_    日工资由_    调整为_    (工资由底薪、绩效提成、交通补贴、餐饮补贴四部分组成),并于当日重新签署了新的合同。

  年_    月_    日公司仍按照原工资标准向申请人发放工资,但公司人事部经理承诺会将差额稍后补发给我(有QQ聊天记录为证)。

  年_    月_    日,人事部经理跳过我部门上司重庆区域销售总监和___科技有限公司全国销售总监直接约谈并通知我,公司决定辞退我,无任何明确理由,并且不承认7月1日调整薪资待遇后签署的新合同。

  我要求被申请人公司按照《民法典》和《民法典实施条例》对我进行经济补偿,与公司协商后公司同意进行赔付,但对于赔付金额有争议,我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标准进行赔偿,但公司坚决不同意,最终公司提出无理要求强迫我同意按7月1日以前的工资标准继续在被申请人公司履职,即无理由作废7月1日调整薪资水平后签署的新合同,后联系公司上层领导拒绝与我沟通,性质恶劣。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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