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2024-08-02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附件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 2016〕4 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 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 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 19)条 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

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

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 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 额》(2014 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

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1 -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1

序 号 一 二

企业管理费率( %)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一类工程

建筑工程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

32 15

人工费 +除税施 工机具使用费

11 17

利润率

二类工程

29 13 9 15 7

三类工程

26 11 7 12

( %)

12

6

三 四 五

打预制桩、 单独构件吊装

制作兼打桩 大型土石方工程

5 7 4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2

企业管理费率( %)

43

利润率( %)

15

序号 一

项目名称 单独装饰工程

计算基础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3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人工费

一类工程

48

企业管理费率( %)

二类工程

44

三类工程

40

利润率

一 安装工程

( %)

14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4

序 号

企业管理费费率 ( % )

计算基础

一类 工程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利润

项目名称

二类 工程

23 32 41 43 7

三类 工程 20 29 37

( % )

一 二 三 四 五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桥梁、水工构筑物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26 35 45

10

10

13

13

4

- 2 -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5

序 号 一 二 三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率( %)

一类工程

48 29

二类工程

43 24 7

利润率

三类工程

38 19

( %)

仿古建筑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12

14

4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6

企业管理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利润率

费率( %)

26 44 11 36

(%) 12

修缮工程

建筑工程部分 安装工程部分

二 三 四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14 5 12

单独拆除工程 单独加固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7

企业管理费率

(%) 34 38

利润率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 %) 10

一 二

高架及地面工程 隧道工程(明挖法)

及地下车站工程 隧道工程 ( 矿山法 ) 隧道工程 ( 盾构法 )

轨道工程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一 大型土石方工程二

11

三 四 五 六 七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29 22 61

10 9

13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44 9 15

14

5

6

- 3 -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

表 4-8

各专业工程费率( %)

修缮土建

市政 工程

城市轨道交

通 土建 轨道

项目

计算基础

建筑 工程

单独 装饰

安装 工程

仿古 (园林)

(修缮安装)

临时

分部分项工

设施

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

1~2.3

0.3 ~1.3

0.6 ~ 1.6

1.1 ~2.2

1.1 ~2.1 1.6 ~2.7

0.5 ~1.6

( 0.6 ~1.6 ) (0.3 ~0.8 )

0.5 ~2.2 0.9 ~2.7

0.5 ~2.1 1.1 ~2.1

0.5 ~2.1 1.1 ~2.7

赶工措施

按质论价

- 工程设备

0.5 ~ 2.1 0.5 ~2.2 1~3.1

1.1 ~3.2

0.5 ~ 2.1 1.1 ~ 3.2

0.4 ~1.3 0.5 ~1.3

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

表 4-9

省级标化增加 费( %)

0.7 — 0.3/0.4

0.4 0.3 0.4 0.5 0.3 0.3 0.5 — — 0.4 0.2 0.3 —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单独构件吊装 打预制桩 / 制作兼打桩 单独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市政工程

计费基础

基本费率 ( %) 3.1 1.6 1.5/ 1.8 1.7 1.5 1.5 2.2 1.2

二 三

分部分项工程费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修缮工程

土建工程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单价措施项目 费 - 除税工程设

备费

1.2 2.7 1.0 1.5 1.9 1.3 1.4

五 六 七

轨道工程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 4 -

1.5

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

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

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

表 4-10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社会保险

公积金

费率

费率( %)

( %)

建筑工程

建筑 工程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 单独构

3.2 0.53

件吊装、打预制桩、制作兼

打桩 人工挖孔桩

1.3 0.24

二 三

单独装饰工程

3 2.4 2.4 2.0 2.7 2.1 3.3

0.53 0.42 0.42 0.34 0.47 0.37 0.55 0.67 0.61 0.47 0.33 0.38 0.42 0.24

安装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市政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工程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路

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五 六 七

城市 轨道

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

备费

3.8

修缮工程

单独加固工程

土建工程

3.4 2.7

隧道工程(盾构法)

轨道工程

交通 工程

2.0 2.4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2.4

1.3

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

11%。

(二)简易计税方法

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

育附加:

- 5 -

1、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

用税率,税率: 3%;

2、城市建设维护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

7%、县

镇 5%、乡村 1% ;

3、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3%; 2%。

4、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以上四项合计,以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额的税前工程造价为计费基

础,税金费率为:市区 3.36%、县镇 3.30%、乡村 3.18%。如各市另有规定

的,按各市规定计取。

三、计算程序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 5-1

序号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1. 人工费

其 中

计算公式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

2. 材料费 3. 施工机具使用费

4. 管理费 5.利 润

措施项目费

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

(1+3) ×费率或 (1) ×费率

(1+3) ×费率或 (1) ×费率

单价措施项目费

其中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或以项计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

总价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规

1. 工程排污费

其中

2. 社会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 税

( 一 +二 +三-除税工程设备费 ) ×费率

五 六

( 一 +二 +三+四 - 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一 +二 +三 +四-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 6 -

/1.01) ×费率

工程造价 /1.01+ 五

(二)简易计税方法

包工不包料工程(清包工工程) ,可按简易计税法计税。原计费程序不

变。

(三)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 5-3

序号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1. 人工费

其 中

计算公式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2. 材料费 3. 施工机具使用费

4. 管理费 5.利 润

措施项目费

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1+3) ×费率或 (1) ×费率

(1+3) ×费率或 (1) ×费率

单价措施项目费

其中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或以项计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费率

总价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规

1. 工程排污费

其中

2. 社会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 税

( 一 +二+三-工程设备费 ) ×费率

五 六

( 一 +二+三 +四 - 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一 +二+三 +四-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1.01) ×费率

工程造价 /1.01+ 五

- 7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