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 2016〕4 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 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 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 19)条 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
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
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 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 额》(2014 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
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1 -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1
序 号 一 二
企业管理费率( %)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一类工程
建筑工程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
32 15
人工费 +除税施 工机具使用费
11 17
利润率
二类工程
29 13 9 15 7
三类工程
26 11 7 12
( %)
12
6
三 四 五
打预制桩、 单独构件吊装
制作兼打桩 大型土石方工程
5 7 4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2
企业管理费率( %)
43
利润率( %)
15
序号 一
项目名称 单独装饰工程
计算基础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3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人工费
一类工程
48
企业管理费率( %)
二类工程
44
三类工程
40
利润率
一 安装工程
( %)
14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4
序 号
企业管理费费率 ( % )
计算基础
一类 工程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利润
项目名称
二类 工程
23 32 41 43 7
三类 工程 20 29 37
率
( % )
一 二 三 四 五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桥梁、水工构筑物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26 35 45
10
10
13
13
4
- 2 -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5
序 号 一 二 三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率( %)
一类工程
48 29
二类工程
43 24 7
利润率
三类工程
38 19
( %)
仿古建筑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12
14
4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6
企业管理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利润率
费率( %)
26 44 11 36
(%) 12
一
修缮工程
建筑工程部分 安装工程部分
二 三 四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14 5 12
单独拆除工程 单独加固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7
企业管理费率
(%) 34 38
利润率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 %) 10
一 二
高架及地面工程 隧道工程(明挖法)
及地下车站工程 隧道工程 ( 矿山法 ) 隧道工程 ( 盾构法 )
轨道工程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一 大型土石方工程二
11
三 四 五 六 七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29 22 61
10 9
13
人工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44 9 15
14
5
6
- 3 -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
表 4-8
各专业工程费率( %)
修缮土建
市政 工程
城市轨道交
通 土建 轨道
项目
计算基础
建筑 工程
单独 装饰
安装 工程
仿古 (园林)
(修缮安装)
安
装
临时
分部分项工
设施
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
1~2.3
0.3 ~1.3
0.6 ~ 1.6
1.1 ~2.2
1.1 ~2.1 1.6 ~2.7
0.5 ~1.6
( 0.6 ~1.6 ) (0.3 ~0.8 )
0.5 ~2.2 0.9 ~2.7
0.5 ~2.1 1.1 ~2.1
0.5 ~2.1 1.1 ~2.7
赶工措施
按质论价
- 工程设备
费
0.5 ~ 2.1 0.5 ~2.2 1~3.1
1.1 ~3.2
0.5 ~ 2.1 1.1 ~ 3.2
0.4 ~1.3 0.5 ~1.3
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
表 4-9
省级标化增加 费( %)
0.7 — 0.3/0.4
0.4 0.3 0.4 0.5 0.3 0.3 0.5 — — 0.4 0.2 0.3 —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单独构件吊装 打预制桩 / 制作兼打桩 单独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市政工程
计费基础
基本费率 ( %) 3.1 1.6 1.5/ 1.8 1.7 1.5 1.5 2.2 1.2
一
二 三
四
分部分项工程费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修缮工程
土建工程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单价措施项目 费 - 除税工程设
备费
1.2 2.7 1.0 1.5 1.9 1.3 1.4
五 六 七
八
轨道工程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 4 -
九
1.5
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
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
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
表 4-10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社会保险
公积金
费率
费率( %)
( %)
建筑工程
建筑 工程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 单独构
3.2 0.53
一
件吊装、打预制桩、制作兼
打桩 人工挖孔桩
1.3 0.24
二 三
单独装饰工程
3 2.4 2.4 2.0 2.7 2.1 3.3
0.53 0.42 0.42 0.34 0.47 0.37 0.55 0.67 0.61 0.47 0.33 0.38 0.42 0.24
安装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四
市政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工程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路
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五 六 七
城市 轨道
八
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
备费
3.8
修缮工程
单独加固工程
土建工程
3.4 2.7
隧道工程(盾构法)
轨道工程
交通 工程
九
2.0 2.4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2.4
1.3
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
11%。
(二)简易计税方法
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
育附加:
- 5 -
1、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
用税率,税率: 3%;
2、城市建设维护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
7%、县
镇 5%、乡村 1% ;
3、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3%; 2%。
4、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以上四项合计,以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额的税前工程造价为计费基
础,税金费率为:市区 3.36%、县镇 3.30%、乡村 3.18%。如各市另有规定
的,按各市规定计取。
三、计算程序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 5-1
序号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1. 人工费
其 中
计算公式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
一
2. 材料费 3. 施工机具使用费
4. 管理费 5.利 润
措施项目费
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
(1+3) ×费率或 (1) ×费率
(1+3) ×费率或 (1) ×费率
二
单价措施项目费
其中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或以项计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
总价措施项目费
三
其它项目费 规
费
1. 工程排污费
其中
四
2. 社会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 税
金
( 一 +二 +三-除税工程设备费 ) ×费率
五 六
( 一 +二 +三+四 - 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一 +二 +三 +四-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 6 -
/1.01) ×费率
工程造价 /1.01+ 五
(二)简易计税方法
包工不包料工程(清包工工程) ,可按简易计税法计税。原计费程序不
变。
(三)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 5-3
序号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1. 人工费
其 中
计算公式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一
2. 材料费 3. 施工机具使用费
4. 管理费 5.利 润
措施项目费
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1+3) ×费率或 (1) ×费率
(1+3) ×费率或 (1) ×费率
二
单价措施项目费
其中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或以项计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费率
总价措施项目费
三
其它项目费 规
费
1. 工程排污费
其中
四
2. 社会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 税
金
( 一 +二+三-工程设备费 ) ×费率
五 六
( 一 +二+三 +四 - 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一 +二+三 +四-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1.01) ×费率
工程造价 /1.01+ 五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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